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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岗司法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为了更好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本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一、镇(区)安帮办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学习研究会,主要是集中学习一些与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通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总结。

二、各村(居)委帮教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工作例会,贯彻落实镇(区)“二帮一”的帮教措施,通报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近期主要表现,并做好会议笔录。

三、镇(区)安帮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集有关帮教工作人员和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信息反馈制度

一、各村(居)委指定一名同志(可以兼任)为帮教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各村(居)委帮教小组队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十五天内必须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填报有关表格,送镇(区)安帮办备案,及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就业出路、后续改造等情况反馈到镇(区)安帮办。

三、镇(区)安帮办将针对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各村(居)委反馈的帮教信息,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指导和帮助村(居)委开展帮教工作。

四、各村(居)委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出现的入党、入团、提职、见义勇为等进步表现或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镇(区)安帮办汇报,安帮办也应将重要情况及时整成资料向市安帮办汇报。

文章录入:xiaohong    责任编辑: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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