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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服药身亡 调解获赔7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岗司法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1    

赵某,男,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金台镇万佛桥村人,因感冒生病,于2008年2月26日到广东X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凤岗沙岭分店买药,服用后不久即死亡。

据了解,2008年2月26日晚上7时左右,赵某因为感冒不适,前往附近的X医药公司购买感冒药,赵某服药后发现不省人事,送去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死后,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提出医药公司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但由于死因不明,X力医药公司表示拒绝。双方纠纷自行协商不成,此案已报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最后由镇人民调委会、油甘埔派出所加入调解,医药公司答应予以合理赔偿。

3月8日,经过调委会反复调解、劝说,终于达成协议,经确认,赵某确实于X医药公司购买感冒药,但是否因服用此感冒药致死却无法确认(可能因为急性心肌梗塞致死)。双方充分协商,医药公司考虑到死者赵某的实际情况,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死者赵某的家属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柒万元人民币。死者家属意识到赵某之死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药物致死,因此也接受了调解结果,并承诺不再就此事追究医药公司及其店员的刑事责任。3月8日双方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随后,双方履行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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