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凤岗网 >> 凤岗司法 >> 法律援助 >> 文章正文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凤岗办事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简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岗司法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7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凤岗办事处于2007年6月份正式挂牌成立。早在2004年,凤岗镇法援办事处所在的凤岗司法所就已经开展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和代写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业务。凤岗镇法援办事处是凤岗镇人民政府下属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直接隶属于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向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法为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凤岗镇法援办事处目前主要受理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四类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新莞人法援案件占了绝大部分。凤岗镇法援办事处以电话或者上门法律咨询、受理民事法援案件为主要工作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和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向老弱病残群体及新莞人发放法律援助卡。

在2004年至2006年两年间,凤岗镇法援办事处还没正式挂牌成立前,凤岗司法所就已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004年9月1日是《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也是我国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十周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要求,让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局面,推动我镇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9月7月上午,凤岗司法所、凤岗镇法律服务所、凤岗镇法援办事处联合凤岗劳动分局、凤岗社保分局、凤岗镇妇联及计生办在凤岗墟镇老街上举行了主题为“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的大型《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派发宣传资料和法律咨询二种方式进行,活动的会场上方悬挂“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横幅,宣传台前及会场旁的街道上方布置了“共同参与法律援助、为贫弱者撑起一片蓝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的横幅标语,很好渲染了活动气氛。与此同时,我们还将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做成四幅版画放在宣传台两旁,方便过往群众观看。整个宣传活动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全体工作人员不停向来往群众发放《东莞市法律援助办法》《法援服务手册》等有关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不少摩托车司机和过往群众都停下车来认真学习宣传资料上的法律常识,不到一小时、千余册宣传资料全部派发完毕。活动期间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不少群众的法律问题咨询 。

2006年8月27日上午,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开展的“法援直通车”大型法律援助现场宣传活动走进凤岗。活动由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和凤岗司法所、凤岗镇法律服务所联合举办,在凤岗黄河百货商场门前开展的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场面十分热烈,来往会场的人民群众始终络绎不绝。活动现场不仅通过四块展板向现场群众展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而且还有东莞市法律援助处的专业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活动中派发《东莞普法》、《东莞法援》、《法律你我他》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多人次。“法援直通车”系列活动以宣传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为主,同时也为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现场办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迄今为止已开到东莞二十多个镇区。“法援直通车”活动开展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群众知道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进而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7年6月凤岗镇法援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以后,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办事处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我们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律援助活动。

首先,我们把凤岗户籍年龄在60岁以上共2671位老人全部列为定点法援对象,享受“免审查、受法援”的优惠政策,并登记造册,每人配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随同法律援助卡一起发放的还有办事处自制印发《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凤岗办事处法律援助指南》宣传小册子。同时我们还联合劳动分局、社保分局、镇总工会及东莞市凤岗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相关单位,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分批送往各村劳动服务站及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方便群众取阅。

同年9月6日,凤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联合镇总工会、妇联、计生办、团委在黄河百货商场门前开展主题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活动中派发《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东莞市法律援助手册》《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凤岗办事处法律援助指南》等法援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6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宗。活动前夕,镇广播站已发出通知,宣传法援现场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内容,20条法律援助宣传标语横挂在凤岗镇各主要路口、中心市场、各工业区等人流密集区。现场咨询活动结束后,凤岗镇法援办事处将6000份法律援助资料分发给各村、各工业区、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小组。

9月下旬,我们又率先在全市推行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新举措,并向全镇各调委会下发《关于在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并要求各调委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在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将法律援助机构往基层延伸,利用在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契机,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下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法援工作最基层的平台,为凤岗镇的“新莞人”和贫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的机会,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引导他们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从而避免他们在遇到问题时盲目信访和走向极端,更好地减少信访及相关部门的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镇法律援助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设立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的法律援助机构,由1-3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一)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他们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收集申请法援的材料,协助镇法律援助办事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三)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四)及时向企业或有关部门反映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提出改建议和要求;(五)推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贯彻执行。

12月14日上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传播志愿文化,深入推广志愿服务,在全镇掀起宣传、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的热潮,借凤岗镇志愿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之际,凤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也成立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团员青年共同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办事处的团员青年代表并在成立大会上参加了授旗仪式。随着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的成立,办事处将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便民化、社会化法律援助活动,动员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使法律援助的足迹遍及千家万户,让每个有需要的群众都能得到实惠,行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

四年多来,凤岗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从2004年开始每年受理1至2宗法援案件到2007年全年受理26宗法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有了长足进步,截至2008年上半年,凤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件,为广大人民群众追回工资报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费用达178多万元。凤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以扎实的工作和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市司法局、镇委镇政府的认可和支持,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同时也为进一步切实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法律保护,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实力凤岗、魅力凤岗、和谐凤岗、文明凤岗做出了突出贡献。

文章录入:xiaohong    责任编辑:xiaohong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图说天下

    新闻排行

    凤岗

    综合

    专题

    网评

    凤岗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本站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粤ICP备06085531号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文化中心六楼(凤岗天桥旁)
    电话:0769-87861800/87861899 传真:0769-8775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