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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凤岗司法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0    

凤岗镇举办劳资纠纷及一般民间纠纷法律知识讲座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自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 一些科技含量低和管理不善、效益不好的企业面临倒闭或外迁,引发大量新莞人员工流动,加剧劳资纠纷产生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加大劳资纠纷和民间纠纷调处力度,便捷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6月25日下午,凤岗镇在行政办事中心附楼会议中心举办了一场劳资纠纷及一般民间纠纷法律知识讲座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讲座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彭书红法官主讲,凤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主管外经的支委委员或村委委员、治保主任及治安队长、各村村民小组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调解员、司法联络员;各警务室警长;各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各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劳动分局调解员及信访办调解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授课。

讲座内容围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部法律展开,主讲人彭书红法官就劳资纠纷中常见的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试用期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支付等问题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部分案件一裁终局、仲裁时效、举证责任、先予执行等新规定进行重点讲解,此外还对如何做好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一般民间纠纷调处工作做了具体说明。

通过举办这次讲座培训,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培养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维护凤岗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凤岗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录入:xiaohong    责任编辑: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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