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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辆小车被淹谁之责?
作者:陈汉生    新闻频道来源:广电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近期,受连续强降雨影响,一些居民小区积水严重,“水灾”带来的麻烦,也引发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水灾”之祸又应该谁来承担责任呢?

    6月12日夜间到13日,我镇普降暴雨,罕见的强降雨造成了我镇部分民宅和工厂受损。某小区由于地势低洼而遭水浸,不少业主的爱车变成了“水车”。据某小区业主介绍,13日上午九点半左右,一下来的时候,看到整个小区有二三十台车全泡在水里,自己的爱车也在其中,到处是一片汪洋。“真让人心疼呀,车门一打开,里面都是水。”

    当车主们赶紧把车推到安全地带后,发现爱车电脑控制系统等设备由于水浸遭受重创,由此他们也对物业管理部门产生了意见。一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说:“物业管理部门看到涨水了,应该是第一时间通知我们业主。我们每个月都交了管理费,交了停车费,我们的财产有没有安全?我们的人身有没有安全?如果没有这种安全,那我们要你管理处干嘛?”

    业主们指责物业管理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他们,也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排水措施。但事实上是这样的吗?现在面对业主们的指责,物业部门则显得满腹委屈。“强降雨突如其来,我们管理处也没办法,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忙着去看电房、供电设备,怕引起火灾。加之我们人手紧张,难免顾此失彼。针对突发的这一情况,当时我们采取非常手段,安排了一些人员砸墙壁泄水。”

    小编手记:

    面对灾害应该多一些理解

    看到爱车被泡在水中,业主们自然很心疼,他们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灾害的来临,是谁也不能预期的,谁也不会希望发生。这次的强降雨发生在夜间,而且降水量之大在凤岗也属罕见,那时也许有很多人正在睡梦中,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场雨会给大家带来灾难。业主们的指责也并非没有道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业主们对物业管理部门的信任,但我想问一句,“收了钱就有责任”的铁理在灾难面前是否真能行得通呢?如真是这样,那么在地震、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物业管理部门岂不也要全担责。在这次强降雨灾害中,我们希望物业管理部门也能看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建立起科学的应急预案,尽可能把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减到最小,不要把业主们的信任等闲视之。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面前,我想我们应该更多的是一些冷静的思考,一些沟通,一些理解,而不是相互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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