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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作者:凌有福    新闻频道来源:侨乡之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8    

    记者近日获悉,我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实施方案已出炉,根据该方案,今年10月1日起将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今后居民生活用水将按用水量多少缴费,最低1.6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内),其次为2.4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3.2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

  阶梯水价激励节水

  “阶梯式计量水价”,是指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基本用水额度,每月用水超过基本用水额度的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收费。镇永源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由于我市是水质性缺水的城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将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等作用,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用水方式,激励居民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生活用水分三级收费

    据悉,我镇阶梯式计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按居民生活用水单位计算,以户为单位的居民用水户,户均4人及以下的每户月用水量和计价标准如下: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含22立方米)的,水价为1.6元/立方米;月用水量为22立方米至30立方米之间(含30立方米),水价为2.4元/立方米;月用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的,水价为3.2元/立方米。

    以人为单位的出租屋,每人每月用水量为:第一级水量5立方米及以下(含5立方米);第二级水量5-6立方米(含6立方米);第三级水量6立方米以上。

  阶梯式水价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镇中心区率先推行

    记者从永源自来水公司了解到,目前我镇中心区已由该公司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将从10月1日起起率先实行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该公司将以镇中心区(包括排沙围)为试点,逐步向各村扩大实施范围。目前,永源自来水公司正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抄表到户工作,11月初,镇中心区居民用水户经该公司抄表后,将正式按阶梯式计量水价方式交纳10月份水费。

    对部分“一户两表”的商住楼(即一栋楼房里居民用水一个总表,商铺用水一个总表),自来水公司只对居民用水总表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此外,花园式小区暂时不实行该制度。(凌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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