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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发生持枪暴力事件 嫌犯当场自杀
作者:佚名    新闻频道来源:东北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各警种迅速出击,协同作战。

狙击手严阵以待 陈浩/摄

各警种迅速出击,协同作战。陈浩/摄

民警展示缴获犯罪嫌疑人自制的仿真无膛线手枪。丹丹/摄

东北新闻网9月23日报道 2008年9月22日,东北丹东发生一起持枪暴力案件,丹东警方迅速出警,果断处置,成功控制,犯罪嫌疑人当场畏罪自杀。

9月22日7时许,振兴区四经街某专卖店店主于某打开店门准备营业时,犯罪嫌疑人张某进入店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向店主于某索要3万元钱,二人随即发生撕打。撕打中,张某向于某开了一枪,子弹打伤于某脸部,于某伺机逃出店门并将卷帘防盗门拉下锁上,将张某困在店内。于某遂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丹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向丹东市长助理、丹东市公安局长王维东报告,王局长果断下令,紧急调派特警、消防、振兴分局、巡警、交警等部门警力迅速到现场处置。近8时许,张某将店内物品点燃,火势迅速蔓延,消防支队站前中队和特勤中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为迅速有效处置这起案件,王维东局长提出三点处置意见:一是加大对张某的心理攻势,首先要用喊话的方式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其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只要张某不使用枪支顽抗,就不要伤害他的生命,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扩大;三要严密现场处置措施,合理部署警力,加强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9时40分,王维东局长亲自拿着喊话筒走到店内二楼楼梯距张某不到5米远的地方,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放下武器,争取宽大处理,但始终未能得到张某回应。10时许,王维东局长命特警支队政委张鑫带领突击队员进入店内实施抓捕,经过五分钟的教育和对峙,张某慑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威力开枪自杀。现场缴获自制仿真无膛线手枪1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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