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凤岗网 >> 新闻 >> 专题报道 >> 人性治摩 >> 治摩答疑 >> 新闻频道正文

 
新莞人购买的本地摩托车能否获得补偿?
作者:佚名    新闻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据治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东莞户籍人卖给新莞人的摩托车,已经动员迁出东莞。对于新莞人购买东莞牌照的摩托车,仍然可以获得补偿。

    治摩办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可以证明摩托车的来源正当、合法,包括新莞人与东莞市民私下销售但没有正式过户的本地牌照摩托车均可获得补偿。

新闻频道录入:asheng    责任编辑:asheng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 上一个新闻频道:

  • 下一个新闻频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新闻频道 
    图说天下

    新闻排行

    凤岗

    综合

    专题

    网评

    凤岗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本站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粤ICP备06085531号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文化中心六楼(凤岗天桥旁)
    电话:0769-87861800/87861899 传真:0769-8775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