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用办公设备采购公告
-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1-11-15 10:59:36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用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G201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用办公设备
三、购买标书
1、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11月16日起至2011年12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标书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3. 标书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五、购买标书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在珠江三角洲有售后服务点的证明(加盖公章);
4.公司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证书等)(加盖公章)。
六、接受投标
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点:2011年12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2011年12月7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3. 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10时。
4. 开标评标地点: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接待1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769-82096581
传 真:0769-87750025
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凤岗行政办事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523690
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局凤岗分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市凤岗支行
帐 号:44-295001040008767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16日
政务频道录入:xiaohong 责任编辑:xiao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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